现在补办身份证可以不带户口本了。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2、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3、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办身份证户口本不在身边怎么办
补办身份证户口本不在身边方法如下:
1、如果是在本地丢失,那么当事人需要带户口簿直接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
2、如果是异地丢失,那么当事人需要带户口簿或居住证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补办身份证。
本人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本地补办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补办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然后,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进行人像采集、校验身份。需要注意的是,在补办身份证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用,一般在40元。切记,缴纳完费用,要领取办理回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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