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出租房屋须缴纳什么税费?
房屋租赁合同依法进行备案登记会涉及缴纳税费问题。合同双方应对缴纳税费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全部由一方缴纳,也可以按国家税法规定方式缴纳,避免产生纳税争议。一般来说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按综合征收率征收:对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的,各地方制定的标准不一样;印花税: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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