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追诉期限最长几年
民事没有追诉期限,只有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最长为二十年,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在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当延长。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1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三、民事诉讼一般多久开庭呢
民事诉讼中一般的开庭时间是:
1.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3.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的,公告送达的期限是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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