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父方抚养费不给需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离婚后父方抚养费不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抚养费的证据包括: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在哪里起诉
离婚后,请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抚养费需要支付到几岁
抚养费给到十八周岁,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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