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劳动监察大队在对某大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部分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面点师共17人不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针对该酒店以上违反规定的行为,劳动监察机构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部2000年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二条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本案中涉及的三类工种均系国家规定准入控制工种(职业),所以,该酒店应按规定整改。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指国家对符合法定职业技能标准、经考核鉴定合格后的受培训人员颁发的证书,证明其技术水平和职业资格的职业培训制度之一。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劳动监察部门已将用人单位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对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职业)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职职工培训任务并继续使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单位,责令改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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