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的一天,焦作市中站区李封司法所来了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妇,他们因为赡养老人一事,被男方的大哥告到法院,一时想不明白,弟弟两口来到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原来,男方有个哥哥,家境不如他们,为此他们将家中的宅基地以及老房子都归兄长所有,并帮助兄长把房子盖了起来,为这个家付出了不少。兄弟两人请村委会出面达成一份调解协议,老母由兄长赡养,弟弟不再出赡养费。可是时间不长,兄长觉得赡养老人经济费用太高,弟弟不能不出赡养费。于是就一纸诉状把他们告到中站区人民法院。
最终,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的解释,兄弟俩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哥哥到法院办理了撤诉,弟弟也表示一个月按时给老人500元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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