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解除需要拘留期限届满。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当行政拘留期限已经届满,则需要解除行政拘留。
什么条件免予行政拘留
一、什么条件免予行政拘留
1、以下条件可以免予行政拘留: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包括:
1、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纪,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和警示。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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