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我市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一)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32、参保人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需要办理参保手续吗
答:不需要。
33、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要不要缴纳费用
答:不需要参保人另外缴纳费用,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安排。
34、我市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有哪些
答:我市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项目有:自付部分补偿、高额医疗费用补偿、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职工及大病医保)。
35、补充医疗保险对自付部分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含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下称大病医保)社保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2.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含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下称未成年医保)社保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自付2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36、高额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含大病医保)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含未成年人医保)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内(含40万元)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37、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职工医疗保险(含大病医保)或居民医疗保险(含未成年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该险种上年度月平均支付额时,设立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目前职工医疗保险有该项)。参保人因患特定重大疾病,社保年度内使用规定的自费项目累计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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