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机动车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嘉兴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1.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嘉兴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00,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嘉兴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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