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是否需要发放
有人退休了,用人单位不发放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而应该办理退休手续。
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和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可以随意变更吗
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变更。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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