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打至女脸肿离婚怎么判
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4、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5、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二、遭遇家暴女方可以争取些什么。
遭遇家暴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社区、委员会举报再向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请求。
针对家暴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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