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一、没结婚生孩子孩子归哪一方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相同,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优于母方,且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要具体考量双方的条件,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有利于子女利益的,也可予准许。
二、孩子的抚养权由谁来认定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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