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终离开住所或居住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无关,没有消息。自然人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确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始计算时间,自公民离开最后住所或住所之日起连续计算两年,中间不能中断。如有中断,应从最后一次离开或最后一次来信中计算。法律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自然人独资名词解释是什么
自然人独资:又称个人独资,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者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企业形式,仍广泛应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投资、个人经营、个人盈亏和风险自负。
其特点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一特点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投资形式为独资,即一人投资。非自然人投资和两个以上人投资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属性;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是个人投资的经营实体。以上四个基本特征区分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形式,当然还有其他区别,但这是基本的区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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