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吗取保候审
否然。
取保候审与审判无关,前者乃我法庭所采用之禁锢被告人身自由之手段;而后者或可经法庭现场宣判亦可能在庭审结束之后另选日期宣布裁决结果。
若在公安机关调查阶段,满足相关取保候审条件者,即可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其主要条件包括: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及独立适用附加刑者;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者;
3.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采取取保候审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还会撤案吗
首先需要明确取保候审的实施机构,如果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那么在适当的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该案件;即便案件已移交至检察机关,检察院也有可能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该案件,这种情况并非没有可能发生。
检察院也有权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若在公安阶段便可撤销案件,那么待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院通常会作出不起诉的决策。
若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环节,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为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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