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反贪、反渎部门处理;对实施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将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行刑衔接的工作内容有什么
行刑衔接的工作内容有以下四点:
1、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2、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对于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向检察机关移送;
3、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立案监督;
4、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
二、劳动监察院投诉有用吗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三、先刑事后民事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先刑事后民事。
如果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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