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生效后执行的流程为: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一、遗产继承规定
遗产继承新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二、继承发生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继承发生的法律效果如下:
1、遗嘱开始生效,遗嘱人未死亡,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继承开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2、继承开始后,具有继承资格的人成为继承人;
3、被继承人死亡前,其财产和财产权利发生变化,一旦被继承人死亡,遗留财产转化为遗产,确定遗产范围;
4、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每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继承开始时确定的遗产总额计算;
5、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
三、遗嘱执行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遗嘱执行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对遗嘱进行撤销只能是立遗嘱人行使,其他人是不能撤销的。遗嘱执行是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由遗嘱中指定人员对遗产进行管理和分配,作为执行人应当尊重遗嘱内容。成为遗嘱执行人的前提条件是具备完全民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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