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怎么划分?
时间:2023-06-04 08:26:13 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

二、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1、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2、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质量事故的分类:

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

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2)事故造成了恶劣影响。

3)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害。

(2)一般质量事故

1)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

2)事故影响在局部范围以内,未造成严重影响。

4、发生质量事故的报告

(1)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总经理。

(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

(3)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检员。质检员在三天内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项目经理。

5、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总经理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必须以质量事故为契机,组织进行质量改进活动,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

(6)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形成《质量事故报表》并建立档案

6、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7、事故责任界定。

如今工程建设越来越多,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有三种划分,有领导责任、操作责任和不可抗力。众所周知,在大大小小的工程中,不乏存在质量缩水的建筑物,工程质量问题关乎到咱们的人身安全,若要杜绝这种现象发生,需从源头抓起,做好基础建设工作。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新时间:2023-10-16 15:28:17
查看不可抗力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不可抗力 最新知识
针对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怎么划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怎么划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