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涉外房地产的大方向
时间:2023-06-28 15:20:12 2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外商投资流向上,应引导流向城市外的新区开发和改造难度较大的旧城区;

在合资形式上,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为主,严格控制外商独资办房地产企业;

在开发形式上,应坚持以成片开发为主,并规定在此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辅助工程应由外资或台资企业一并承建;

在引资规模上,要坚持适度规模原则,使利用外资的数额、投向适应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

在法律层面上,制定土地出让计划,尽快制定《涉外房地产管理办法》、《外商在境内居住管理办法》等法规,健全管理制度。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且还要按照投资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盈亏的一家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与外国的合作者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相应义务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限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基础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限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基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等而制定的办法。

全文5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是指与住宅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照明、排水、安防、消防、邮政、通讯等设施,以及社区服务、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设施。 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和业...
    更新时间:2024-08-05 15:30:13
查看配套设施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配套设施 最新知识
针对宏观调控涉外房地产的大方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宏观调控涉外房地产的大方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