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具体的责任划分还要看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一、武汉长江大桥可以骑电动车吗
武汉长江大桥禁止电动车、电瓶车通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而大桥上又没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电动车驶入武汉长江大桥,安全是首要问题,其次会影响交通,影响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发生追尾等严重交通事故。
二、电动车逆行能不能定全责
电动车逆行一般不会判全责,但是也不是绝对的,也是可以判全责的。电动车通常为非机动车,在现行的法治实践中,几乎所有机动车与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一方都不可避免地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电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不是该负全责,还要看对方是否也有违章行为等综合确定。在浙江省义乌市街头,一辆电动车逆行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奔驰车。在得知奔驰的车损在5万元左右时,电动车驾驶员却以家境一般为由,请求交警将责任定给奔驰车主。交警还原了事发现场后,断定电动车驾驶员骆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可见,电动车逆行如果对方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是可以判全责的。
三、电动车撞坏机动车谁的责任?
电动车撞了机动车,应当由交警部门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范围。因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当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都是有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当然电动车具有主要过错的,应当由电动车付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由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的。当发生事故后应当保护现场,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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