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上20时41分,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与一辆水泥罐车相撞。据现场视频和图片显示,面包车已经严重变形,前挡风玻璃全部破碎,地面上散落大量汽车零部件。据目击者介绍,事故疑因面包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大坑,紧急避让时与搅拌罐车迎面相撞。据了解,事故路段无路灯,常行渣土车,路面大坑为渣土车碾压形成,此外该面包车存在超载,车上12人都为附近工地的工人,该事故造成9人,另有3人受伤已送往医院救治。
那么机动车两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上海的《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交通事故发生后该按照怎样的步骤处理?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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