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登记备案是指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包括对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权利的公开登记,这有利于对抗一房二卖的行为,防止开发商将房子卖给第三者。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利益十分重要,只有办完预售、预购登记后协议才能生效。一般来讲,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到市房管局市场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与预告登记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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