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售备案登记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窗口受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不能办理的进行退件,开具《退件通知单》,并把所有资料退还申请人;资料不齐全的,出具《补件通知单》交申请人,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二)受理:材料合法、齐全的,受理窗口办理人员出具《收件收据》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审批科;
(三)初审:审批科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并将材料呈科领导审核;
(四)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盖备案章;
(五)依据业主的收件收据,领取已盖备案章的《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
二、新房备案后可以撤销吗
新房备案后可以撤销,首先必须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房管局凭购房者提交的规定资料后撤销备案。关键问题还在开发商那里:需要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提供房管局撤销备案所需要的资料。
三、购房合同备案需要注意什么
(一)购房合同备案需要注意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二)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备案需要注意应该严格遵守《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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