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是否会构成非法行为
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是会构成非法行为。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
2.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
3.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4.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
5.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6.抗拒铲除的。
三、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量刑是:行为人非法买卖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n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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