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并不一定是股东,执行董事一般是由公司的经理担任,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一、公司章程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一)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
(二)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
(三)对股东相互之间的效力。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但应当注意,股东提出权利请求的依据应当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因此,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
二、公司董事长判刑会怎样
从理论上来说,对公司可以没有任何影响。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这是对股份公司而言),决策机构——董事会(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只设执行董事一名)、运营机构——经理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不适合继续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了,公司的董事会可以重新产生法定代表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谁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具体由谁担任,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不是公司股东的人,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非股东经理。
3、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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