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省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地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要求各地区、各系统组织一次自我检查。根据省政府的要求,请你市就贯彻落实《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用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6]90号)情况及民营企业用地存在问题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厅土地利用处(传真:020-38802845)。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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