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转租给第三人需要房东同意吗
是的,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应当经过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新的民法典规定了出租人的推定同意规定,即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可以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
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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