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任意一方在30天内反悔的,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即使30天期满后,只要有一方不到场,离婚登记同样无效。从而说明,从2021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就需要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但现在还未实施。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如下: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证当天能拿到吗
2021年离婚证当天不能拿到。
男女双方在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后,要经过“离婚冷静期”才能拿到离婚证。冷静期为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而且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后双方可以自第31天起共同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更改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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