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书如何写:1、注明申请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2、注明被申请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如果被申请人是公司,还应注明法定代表人)。3、申请事项: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或者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四、事实和理由:简明扼要地介绍事件被申请人与本案的利害关系。五、最后注明:此致某人民法院申请人姓名及申请日期。
案件立案后怎么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处理往往都会先立案侦办,但是无论处理结果是立案还是不予立案,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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