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清偿住房贷款是否可出售房屋
未清偿住房贷款不一定可出售房屋。
1.若房屋买卖前存在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买卖双方可以在交易时办理转按揭手续,转按揭是指房主准备将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个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但大部分银行都不可以办理这种业务,可以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2.可以向朋友亲戚借钱还上剩余房贷,成功办理了解除抵押手续和过户手续将房子卖掉后,再将得到的钱还给他们,比较便捷省事,减少了很多手续流程。
3.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钱款,用这笔钱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等买家给付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4.买卖双方如果相互信任的话,双方可以协商利用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先行将房屋的按揭贷款还完,这种模式适合于那种贷款额度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贷款已经还清,只剩下数目较少的贷款的情况。
二、出售房屋产权多少年
出售房屋产权70年、40年和50年不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房屋出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相关事宜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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