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3-04-12 10:31:59 1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的名字,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买房离婚的分配标准:

1、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或者父母支付首付购房,财产以一方名义登记,婚后偿还贷款,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以主张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和增值部分;

2、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一方出资购房,但房产以双方名义登记,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相应分割,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屋的增值部分进行处理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

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款项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

3、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

在一方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属于生效的赠与,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是不能轻易撤销的。

加名的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理所当然的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如何进行分割

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分割要据具体情况判定: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当属于买受人的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财产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房子属于婚前买房的一方,离婚后对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4、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对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无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5、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是共同所有;也就是说,你应该一起完成销售或抵押贷款。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约定比例拥有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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