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消费者如何投诉
时间:2023-06-14 09:35:18 26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另外,《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或有关部门关于建筑物安全和防火的规定,严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和建筑外观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使用易燃和危害人体健康的材料,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改燃气、暖气、电气等房屋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或有关部门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应当采取措施控制粉尘、废气物及噪声,不得防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确保人身安全。

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自觉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难免不出现施工项目变更的情况,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该项目还没动工之前,不会造成人工及材料的浪费,但如果是项目已经动工,装修公司与业主就要协调好,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并在变更前就划清责任。

如果是项目动工之后,业主改变了主意,不喜欢这种设计的造型,在与设计师充分沟通之后,仍然不能接受,那么该工程项目经理应让客户填写一张“项目变更表”,然后通知设计师重新出方案直到业主满意,再通知预算员调整预算经业主认可,设计师、预算员、项目经理和业主签字后,就可以通知施工队重新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因为原来的设计方案是经业主签字认可了的。

如果是因为设计不合理或工艺实现不了的问题,项目经理应先与设计师讨论好修改方案,再与业主沟通,征得业主的同意,预算员调整好预算,相关人员签字,就可通知施工队整改动工。由此造成的人工与材料的浪费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业主可不负任何责任。

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另外,《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国轻工总会是全国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家庭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轻工主管部门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家庭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国性和地方性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协助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协助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家庭装饰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第十八条规定:家庭装饰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向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负责进行调解。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消费者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新时间:2024-07-18 15:45:03
查看消费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消费者 最新知识
针对家庭装修消费者如何投诉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家庭装修消费者如何投诉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