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过程: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起诉离婚案件,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离婚案件时,起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在作出判决前所工作的总和;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根据审判情况,应当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判决。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宣判。在法庭上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出判决书。
起诉离婚的证据有什么
起诉离婚的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主要包括: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涉及事实婚姻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涉及家庭暴力的,应当提交法医鉴定和证人。涉及吸毒、赌博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明有房产证、购房证明或者购房证明或者发票或者出资证明。申请银行存款账户,申请银行存款,并申请银行存款账户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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