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解读
一、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能享受到什么待遇?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下列费用,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
1.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并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
2.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费用。
二、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三、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有哪些情形?
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
1.除《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自购药品的;
2.因工伤、他人责任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5.自行到国外就医的;
6.国家、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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