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债权是指公司企业将资金、商品、技术借给其他公司但面临无法收回或少量收回的现象。不良债权的形成有很多原因,最根本的因素是我国法治化程度不够。客观地说,我国在制定法律、实施法律、建设配套制度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从企业本身而言,不良债权的产生是由于企业对债权缺乏监督管理。例如,在建立有限公司的制度时,必须支持严格的财务监管机制,否则很难避免股东隐瞒公司资产的转移,并利用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债务。
不良债权的危害
不良债权的危害:
一、不良资产过高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
二、不良资产过高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
三、不良资产过高导致银行利润减少、费用增加,不利于银行业的经营活动。
四、不良资产过高制约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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