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平户主变更要办多久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二、南平户主变更依据(节选)
1、《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主席令公布)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报变更户主:申报集体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
3、《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第一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主变更: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三、南平户主变更的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可以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原户主户口已注销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三)原户主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的。
公安派出所按照原户主的配偶、父母、未达法定婚龄成年子女、兄弟姐妹、年龄从大至小的其他户内成员的顺序暂定新户主。属第(四)项情形的,一般以房屋权属份额最大的户内成员为新户主,有争议时,户内成员经协商一致确定新户主。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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