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分配取决于购房方式和产权所有者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购房者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偿还房贷的,房产一般归购房者所有。但是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的分配主要有以下四种:
1、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一般是夫妻自行协议分配的。
2、一个人出资,写两个人名字,视为出资人对于未出资人房产份额的赠与,房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能协商的,按照协商的结果份。不能协商的,法院裁判时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判决出资一方适当多分。
3、婚前两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结成婚的,房子属于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划定产权,分手的话,也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结了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房产登记证书上没有约定份额的,分割的一般均分。所以,无论是出资情况如何,因为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二人共有,但是,分割的时候还是略有差别。
4、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离婚都想要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1、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2、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3、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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