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合同免责条款的数量规定并没有限制,只需要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即可。目前,免责条款有法定免责条款和约定免责条款。
法定免责的为不可抗力: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约定免责的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一、不可抗力条款可以约定吗
不可抗力条款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是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疫情算不算租赁合同的不可抗力
疫情是否不可抗力,要根据个案综合判断。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它是一种外部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
不可抗力具有不受当事人意志支配的特点,在各国法律中一般作为民事免责事由。新冠肺炎疫情确实是基于外界因素,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不可避免性和不可克服性的客观情况;疫情防治行政措施的采取对于一般当事人来说也是不可预见的,不可避免的,不可克服的,也具有不可抗力的特点。
一般可以认定新冠肺炎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特征,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义务而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不可抗力的规定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但在具体情况下,疫情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为不可抗力。
第一,民商事合同是否约定疫情构成不可抗力,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二,当事人是否充分证明,以最大的谨慎和努力,仍然法防止疫情对合同履行造成根本性障碍。比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很多合同的履行方式有了更多的选择。只有各种方式受疫情影响,无法履行,才能认定存在合同履行障碍,进而认定构成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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