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与合同有关的地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一、确保合同被告的住所。
公民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地,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居住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除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保证合同的被告住所地也按上述规定确定。
二、确保合同履行。
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由担保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主合同与保证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在哪里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5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