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当提供哪些证据来解决房产纠纷
要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应提供以下证据资料: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卖房人承诺的证据(如宣传资料、口头承诺等);
10.房屋买卖价款属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优惠的证据;
11.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二、房产纠纷找律师的方法
选择房产诉讼律师的方法:
1.看纠纷的难易程度:纠纷有大有小、标的有多有少、难易程度也各不相同,在聘请律师之前,应该先对案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2.与律师的沟通:在最终确立请哪个律师之前,我们不妨多与几个律师沟通一下。听听各位律师对于案件整体的分析和看法、预测一下案件的走向以及可能的最终裁定。通过与律师的交流与沟通,了解一下该名律师对相关法律的熟悉程度和以往在类似诉讼中的胜率。
三、房产纠纷官司流程
房产纠纷官司流程如下:
1.收集相关证据、撰写起诉状;
2.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以及副本;
3.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4.开庭前三日人民法院会通知;
5.开庭当日参加庭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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