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诉讼时,主审法官会首先详细地获取有关财产购置日期、资金供资渠道以及财产所有权注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倘若涉案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富,在确定离婚后各方对于该资产的权利归属上,法院将全面考察和权衡夫妻双方对于家庭的贡献度、各自经济实力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抚育需要等多重因素。
若夫妻双方在争夺房产的所有权问题上持相同立场,他们有可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约定由其中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赔偿。
然而,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主审法官将会依据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出最终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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