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告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共同财产清单(如有争议)。
以下是起诉离婚程序所需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则需提供共同财产清单。
起诉离婚所需证明文件
起诉离婚所需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以便确认其身份信息。
2. 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结婚证明,证明其婚姻状况。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3. 离婚原因:申请人需要提供离婚原因,如性格不合、家庭暴力等。
4. 财产分割:申请人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或离婚协议,以便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 诉讼费用:申请人需要支付诉讼费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其他证据:如有其他证据需提供,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在起诉离婚时,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且需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若未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提供虚假文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登记实行冷静期制度,离婚申请人需在冷静期满后30日内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在冷静期内,申请人可以重新考虑是否离婚,若决定离婚,应提前30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明文件有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或离婚协议、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为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冷静期制度规定离婚申请人需在冷静期满后30日内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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