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满8周岁的,有权选择跟谁。
8周岁以上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相应的民事行为,即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可以选择随父或随母亲生活。
随着成长环境的改善、教育的普及和信息社会的发展,8周岁以上的孩子基本能够感知父母与自己情感上的亲疏远近,对于父母离婚后,自己与谁共同生活能够得到更多关爱、更稳定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已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其意见值得参考。另外,法律选择尊重孩子的选择,让其在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拥有发言权,也是一种法治的进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就是唯一判定标准,还得结合其他情形综合考量。
一、争取小孩抚养权的证据都有哪些
争取小孩抚养权证据如下: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十周岁的孩子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在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要考虑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跟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男女双方都具有相同的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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