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吗?
不会构成重婚罪的;
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也即法律婚法律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结婚但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也即法律混事实婚。
3、与“原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原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即事实婚事实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结婚但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也即事实婚法律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二、重婚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1、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重婚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重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我国对事实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
三、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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