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要求退房吗?
购房合同有关于逾期交房的解决方案时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利,没有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建议尽快
卖方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建议尽快依法维权。
二、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有什么
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
第一、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
第二、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第三、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第四、开发商擅自为数不多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民族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二、购房者在什么情形能要求退房
业主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1、延期交付房屋;2、合同无效;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6、房子产权有问题;7、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8、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9、按揭合同不能办理;10、在建工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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