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刑后医生执业情况
如果受到刑事处罚,其所在的医疗、《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执业医师证会予以注销:(二)受刑事处罚的。根据《执业医师法》十六条第二款;再次申请注册执业医师证要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以后、《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因受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预防,不予注册,办理注销注册;
二、什么是执业医师资格证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放的资格证书,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红色封面的证书)。
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通过每年一次定期举行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获取。该证书也是判定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重要标准,没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所谓医师属于非法行医行为。
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回收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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