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商铺的注意事项如下:
业主要注意客户的购买能力、付款方式、首付款与尾款间隔时间、支付订金后的违约责任及违约罚则。
客户要注意产权、商铺本身结构、配套。
写铺面转让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三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铺面信息、租金的结算与支付、铺面装修设施设备的约定,铺面转让费用的支付,铺面的交接时间方式,铺面物业费,水电煤等费用的结算
3、生效条款、违约金条款及争议管辖地等条款
4、转让人、受让人、出租人三方签字盖章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合同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被继承人死亡、作为遗产内容将合同权利义务移转于继承人有于法院裁决面发生。
此类转称为裁判上的转让:有的基于法律行为面发类转称为法律行为上转让,如遗赠人通过遗嘱将其合同权利又务转让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转让人与受让人通过订立转让合同面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其中,通过转让合同而转合同权利,属于债权让与;通过转让合同而转让合同义务,称为债务承担。
合同转让,只是改变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并不改变原订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后的权利人或义务人所享有的权利或义务仍是原合同约定的,因此,转让合同并不引起合同内容的变更,其内容应与原合同内容一致。
一、债权让与的限制是什么
债权转让不论主体、客体,还是内容、形式均应受到限制。
1、主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2、客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3、内容方面的限制。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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