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的提交要求,包括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共同申请人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及申请因为结婚、生育或与父母合住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来说,承租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共同申请人需提交结婚、生育或与父母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
2.提交换租申请人(承租人)的身份证明:
3.增加的共同申请人需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4.如果申请是因为结婚,则需提交婚姻证明;如果是生育,则需提交出生证明;如果是与父母合住,则需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换 租 申 请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换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房屋承租人和房屋租赁合同;
(二)申请人、房屋承租人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房屋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规定的租金数额;
(五)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以上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换租需要提交五种材料,包括申请人、房屋承租人和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房屋承租人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证明材料、申请人、房屋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规定的租金数额和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或者已经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将予以解除或者终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换租需要提交五种材料,包括申请人、房屋承租人和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房屋承租人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证明材料、申请人、房屋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规定的租金数额和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房屋承租人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或者已经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将予以解除或者终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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