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承揽合同纠纷包括哪些类型
签订承揽合同后,承揽合同纠纷类型比较多,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承揽合同与建设施工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以下不同:
1.概念不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形式要求不同,承揽合同没有合同形式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
三、承揽合同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违约金的数额适当降低。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n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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