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夺他人财物并故意损毁构成违法行为吗?
抢夺他人财物并故意损毁构成违法行为的。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抢夺他人财物并故意损毁构成违法行为的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特征
抢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抢夺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三)客体特征
抢夺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抢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可移动的财物。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抢夺罪的对象没有明确限定为可移动的财物,但从本罪系当场夺取财物这一特色来分析,抢夺的财物只能是可移动的财物。
2、抢夺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财物持有人合法取得的财物,也包括其非法取得的财物。
3、抢夺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机关的文件、证件、印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国有档案。对于军职员来说,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也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四)客观方面
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但行为人公然夺取财物时并不使用暴力、胁迫等侵犯被害人人身的手段行为,而是针对被抢夺财物使用强力,使其脱离被害人的控制而占为己有。
抢夺他人财物并故意损毁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对于他人的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并且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涉案情节越严重,抢夺的财物数额越大,造成的后果越恶劣的,接受的处罚也就相对越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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