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异地公证处公证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本身遗嘱公证只能在居住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进行办理,非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行为无效。但要是其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属于异地,公证行为是有效的。
一、自书遗嘱如何公证
立遗嘱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处审查后符合办理公证条件的,会出具公证书。
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遗嘱公证申请书。
二、去哪里办理公证遗嘱
在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立遗嘱的公证办理,由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怎么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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